梧州市人民艺术剧院于1991年成立,坐落在梧州市中山路9号,注册资金-,法人代表傅家宝。公司经营范围:艺术表演场馆租赁;电影放映(《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》有效期限至2013年4月30日,《卫生许可证》有效期限至2015年7月18日,《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》有效期限至2013年1月19日)。(以上项目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,须取得批准后方可经营,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
艺术表演场馆租赁;电影放映(《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》有效期限至2013年4月30日,《卫生许可证》有效期限至2015年7月18日,《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》有效期限至2013年1月19日)。(以上项目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,须取得批准后方可经营,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